對一個人好,需不需要理由?
對一個人付出,需不需要對方回報?
直到現在我仍然不斷思考這個問題,可是卻找不著答案.
也許很多人都曾經做過一些蠢事,
也許很多人都曾為當初沒有好好把握而後悔不已,
但人似乎是健忘的,即使曾經發生了許多遺憾,
仍是不願打開心扉,反而是用築牆的方式封閉自己.
十足駝鳥的躲避心態,總是一再上演,非得失去一次又一次後,才又自責懊悔卻無濟於事.


被甩過後

讓你懂得謙卑,讓你知道你也許曾對別人做過這樣的事,知道那是怎麼樣的滋味




因為期待所以願意等候;因為期待所以甘願付出.
可是
事實往往不是那麼一回事,
期待越大受到的傷害越重;期待越久失望的心情越沉重.
到最後
可能不敢再爱.


爱一個人需要勇氣,不愛一個人更需要決心,
徘徊在愛與不愛的掙扎之中,總總懷疑是上天故意開的玩笑.
所以,愛不愛都要好好學習
因為人是自私的,經常愛的起卻放不下.


愛一個人很簡單
但前提是必須雙方你情我願
否則愛了也是白愛
其實
愛並不複雜
複雜的是人的想法與心態
可是想要找到彼此可以契合的對象畢竟不是容易的事




就用行動表示吧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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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林萬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